各部门、各单位:
为促进“互联网+”教学资源的有效建设,保障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根据《我校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管函〔2018〕6号)文件由学校已组织申报建设的课程(名单见附件1)。
二、建设程序及相关安排
(一)建设流程及时间节点
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采取“先建设,后应用,再认定”的办法, 2020年将根据课程建设与应用情况直接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认定工作。
关键时间节点:2019年1月5日以前报送学校课程建设清单到省教育厅备案
2019年6月20日前,所有资源建设完整并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上线
2019年下半年开始正式运行至少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
2020年,省教育厅认定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二)建设平台及开课流程
申报课程建设平台为“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网络链接为http://zjedu.moocollege.com/)。教师可以点击门户底部的“教师申请”,根据页面提示内容,填写信息申请教师账号,由本校的管理员后台审核通过后,进入教师教学系统开课授课。更多操作详见“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教师操作手册”(附件2)。
(三)课程拍摄制作
课程的拍摄制作可采取教学团队自己录制、预约学校录播教室录制、校外公司协助拍摄制作等方式进行,自行录播的视频必须符合《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3)的相关要求,具体可咨询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四)课程建设及认定标准
各课程要严格按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和《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与认定办法(试行)》(附件4)进行。课程在认定前需完成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教学活动,之后由省教育厅根据视频质量、教学资源完整程度、学习人数、课程共享使用情况等建设效果进行认定。
其中,课程认定否决性指标为:
(1)课程负责人未担任主讲;
(2)关键性教学资源(视频、作业、测验)缺失;
(3)课程学分小于1 学分;
(4)视频时长少于240 分钟/学分;
(5)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等问题,或存在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以及其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问题;
(6)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及其他不适合在线公开传播的内容。
(7)无学生参与教学过程(观看视频、提交作业、进行测验、参与互动);
(8)在“省平台”未完成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实践运行;
(9)未进行跨校互选共享应用;
根据浙江省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近日召开的会议精神,在其它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上开课运行的数据也可用于第三批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认定。
(五)建设经费
经评审立项为校级和认定为省级的课程,学校拨付建设经费,经费标准根据课程学分的不同有所区别。往年已立项为校精品、优质网络教学示范课、翻转课堂等“互联网+”教学项目的课程,在原有经费的基础上补足建设经费。未能获得省级认定、校级立项的课程,学院可作为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进行培育,具备一定基础后,继续申报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如以后在校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中获得立项或认定,学校追加相应建设经费。
以一流学科和省级优势特色专业课程群名义申报的课程,所在学院应视情况从学科专业建设经费中拨付一定的经费用于课程建设。
教务处联系人:孙静,电话:87557067,邮箱:273701934@qq.com
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教师服务QQ群: 496596220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备案名单
2.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教师操作手册
3.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4.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与认定办法(试行)
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