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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非机动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现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非机动车辆。

二、非机动车辆进出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自有自行车、电瓶车、共享单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况良好。如发现是无证、无牌或通过非正规途径获得的车辆,按学校的管理规定处理;

2、进出校门非机动车需下车推行,服从门岗校卫队员的指挥。

三、车辆行驶

1、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等;

2、非机动车靠右侧通行,严禁抢占机动车道行驶。

四、车辆停放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2、停取车辆必须要有秩序,不得无故推动、破坏他人车辆和堵塞通道;

3、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一律予以挪车处理。 

 

 

                     保卫处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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