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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2日 09:19  | 作者:党校办  | 阅读人数:235

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将2016年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7月4日正式放假。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13级、14级、15级本科生和14级、15级研究生9月10日报到注册,9月12日正式上课;16级本科生、16级研究生9月11日报到,9月12日至18日入学教育,9月19日正式上课。

2.教工:7月8日(周五)正式放假(7月2日、3日休息),9月9日(周五)正式上班(9月10日、11日上班)。

二、暑期中层及以上干部理论学习会

暑期中层及以上干部理论学习会计划安排在9月8-9日召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暑期留校学生的管理

对暑期留校学生实行严格的审核备案手续。各学院要全面了解掌握留校学生情况,建立留校学生台账,实施一人一策,并报学生处、研究生院备案。学校将对留校学生实施集中管理、每日签到和请假报备制度。学生集中住宿的公寓由学生处、研究生院协商统一安排辅导员入住,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各类问题的处置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二)加强对外籍师生的管理服务

国际处、国际学院要细化对暑期留校外籍师生的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国际处、国际学院制定外籍师生留校具体管理服务方案,准确掌握外籍师生相关情况,做好服务工作。国际处、国际学院实行暑期24小时在校值班制度。

(三)加强对暑期校园活动的安全管理

无特殊情况,由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相关改造维修项目)应在7月底前完成,最迟8月10日前要完成。各部门、各单位要在6月25日前将暑期举办的活动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报党校办备案,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暑期校园活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落实活动责任和管理要求,凡举办大型活动、涉外活动和跨校区活动必须事先由主办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并由保卫处报属地公安部门备案。

(四)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各项制度

严格校园场所管理。对暑期校园非开放场所实施封闭管理。凡不使用的教室、实验室、公寓、食堂等场所一律封闭,贴上封条,由分管部门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必须使用的实验室由使用单位报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备案,使用时实施严格的准入制度。图书馆、游泳馆开馆及安全管理方案由图书馆、体育部单独制定。资产处、后勤服务中心、文华校区管理办公室、资产经营公司要加强对食堂、出租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事故。

(五)做好暑期防台、防汛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具体情况,做好防台防汛的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值班,强化防汛抢险力度,确保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

(六)严格门卫管理

校园实施24小时巡防制度,门卫对进出人员实行从严管理。8月1日以后严格实施校园出入登记制度,未经登记同意,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由保卫处制定具体巡防和出入登记制度。

(七)做好暑期校园服务保障工作

资产处、信息化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要做好暑期的班车、就餐、水电、网络等综合保障工作,统筹做好教学设备的维护保养、房产维修改造和后勤设施的改善工作,为新学期顺利开学做好保障。党校办、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计财处、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的窗口服务岗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安排人员值班,适当延长服务时间。

(八)严格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1.暑假期间,严格执行中层及以上干部24小时在校值班制度。有学生留校的学院实施学院领导率辅导员24小时在校值班制度;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除上述需到校值班的部门外,各部门、各单位均需在假期安排电话值班,值班期间不得离杭,并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如有特殊情况,务必及时到位。各部门、各单位值班安排及联系方法,请于7月1日前报党校办(行政楼416室,联系人:邓文慧,电话:87557016,E-mail:dyb@zufe.edu.cn)。有学生留校的学院,请将学院领导、辅导员在校值班安排另行报学生处、研究生院。

2.8月15日至G20峰会结束期间,如有学生留校,启动二级戒备响应机制,即在原有的中层及以上干部值班基础上,学校主要领导在校值班;有学生留校的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率辅导员在校值班;党校办、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领导在校值班,并安排必须的应急力量在校值班。

3.在校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为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总值班地址:学术中心4121、4123房。有学生留校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值班用房待留校学生人数确定后另行安排。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制度,定时巡视校园及学生生活区,认真做好台账记录,保持信息畅通,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迅速指挥、协调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

4.各部门、各单位凡涉及校园安全稳定的信息需第一时间报送党校办。有学生留校的学院需每日向学生处、研究生院报送留校学生信息,由学生处、研究生院汇总后报党校办备案。

(九)其他

1.东方学院、文华校区管理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要切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总体部署单独制定暑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2.各部门、各单位要提前做好新生入学和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研究下半年工作安排,保证学生返校后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3.各部门、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坚决反对“四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反弹。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上级我校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远离“酒局”、“牌局”,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交往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暑期值班表

 

党校办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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