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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教务处现对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进行核对及退休、外聘、东方人员课时费预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教学工作量核对工作,本学期课堂教学时间为16周。

2.“退休、外聘及东方人员课时费”采取2017年10月-2017年12月预发,2018年1月-2018年2月结算方式,由教师所在部门报财务处发放。

3.学院(部)请于10月13日前将《退休、外聘及东方人员课时费预发汇总单》报教务处。

 

附件《退休、外聘及东方人员课时费预发汇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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