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精神,规范学校会议费支出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现将学校会议费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会议费开支范围
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等会务需要的租车费用支出。
二.会议费标准
按400元/人天定额标准严格控制。
三.参会人数
一般不得超过50人,工作人员比例不得超过参会人员的10%。
四.会议时间
不得超过2天,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
五.会议地点
实行定点管理,请在学校资产部门公布的《2021-2022年度浙江省网上服务市场会议服务(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中选择。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六.其他要求
1.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2.自2021年开始,各单位在编制次年预算时需将次年会议费预算需求和当年会议计划执行情况(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报计划财务处,汇总后在学校内部公示。
3.请各单位参照《浙江省财政厅我校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结合2021年工作需要,认真填报2021年各部门举办的会议需求详表,在3月27日前报送计划财务处备案。联系人:吴老师(89211)
计划财务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