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我校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现就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办理途径:个人所得税APP
三、事前准备:
1、下载或更新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实名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
2、通过手机APP绑定在境内银行柜面办理的本人银行卡信息(I类银行账户)。
3、通过手机APP查询、完善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
4、通过手机APP查询2020年度综合所得收入及纳税信息。
具体通知和操作方式详见附件,请各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若有不明事项,请联系我处工作人员(钱老师86731811,内线89811)。
附国家税务总局我校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附操作流程:简易申报(综合所得<6万元)
标准申报(综合所得>6万元)
计划财务处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