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推荐2024年“泰隆之星”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的通知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学校2024年“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2022级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以财经大类专业优先。
二、申请条件
(一)学习优良、刻苦努力,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022-2023学年综合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为专业前30%;
(二)曾获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次或者获得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
(三)事业驱动力强,认同泰隆文化,就业意愿强烈;
(四)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成绩合格;
(五)初选入围者需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两个方面:
1、在校期间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六个月以上,并且表现优秀;
2、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和实习活动,并且表现突出;
3、通过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类、IT类、外语类等专业证书的全部或部分考试;
4、获得校内外奖励或荣誉。
(六)优先考虑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且符合参评标准的学生。
三、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泰隆之星”奖学金全校名额16名,奖金为5000元/人。每位学生在校期间至多获评一次“泰隆之星”奖学金。79906am美高梅研究生名额1名。
四、评审步骤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学院各班级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及评选工作,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材料:
(一)申请及初评(5月中旬)
1.学院将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以及《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chen1209@ zufe.edu.cn,纸质版提交至7-513办公室陈琛老师处,截止提交时间为5月20日,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3.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按照学校规定、分配的名额和申请学生的情况,严格要求进行初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初评名单上报学校。
(二)复审(6月)
学校和“泰隆之星”奖学金资方代表对申请材料复审,确定入围候选人。定出不少于获奖名额人数的候选人,参与最终评选环节。
(三)决赛(6月)
学校和“泰隆之星”奖学金资方代表组织召开评审会,候选人进行公开展示(PPT汇报等形式),限时5分钟、评委进行点评并打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终获奖学生。
(四)专属福利
1、奖学金候选人可获得泰隆银行超级实习生项目二面直通卡;
2、奖学金获奖者可获得泰隆银行秋季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仅限使用一次);
3、奖学金获奖者可选择获得由泰隆银行专属定制的纪念卡片——“泰隆之星”借记卡,享受积分、卡券等权益(具体权益以专属卡权益标准为准);
4、奖学金获奖者可优先获得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实习机会,公益项目参与,志愿者补贴、利好资讯共享等。
五、其他
1.申请奖学金学生在评比过程中若发现获奖者中有弄虚作假等重大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追回所发奖金,并由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2.如有其它不明事宜,可致电0571-86731318,陈老师问询。
(文稿:陈琛/审核:袁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