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财教〔2012〕342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浙财大[2014]]89号《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
主 任:何华珍
副主任:高 燕 付 琼
成 员:叶贵良、刘华婷、高 珊、闫梦珂、郑子坤
二、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部署,2017年评定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工 作 进 度 |
9月25日 |
学院发布相关通知 |
9月27日前 |
在院内公布评审委员会组成和评审实施细则,并向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
9月27日-10月9日 |
学院组织初评 |
10月9日-13日 |
学院公示评审结果 |
10月14日前 |
报送初评结果及材料至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10月17日前 |
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
10月18日-10月23日 |
将获奖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 |
10月25日前 |
将获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学生资助中心 |
三、评定要求
1、全体研究生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详见附件),认真填写各类表格,准时上交评定材料。
2、学院按照相关文件(详见附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工作。
四、其它
联系人:刘华婷
联系电话:87557435
邮箱:lhting1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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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